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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1.城市环境史开山之作,斩获多项重磅大奖。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力荐。入围普利策奖决选名单、荣获班克罗夫特奖(美国历史学界最高荣誉之一)、《芝加哥论坛报》“最佳非虚构图书”奖,以及美国环境历史学会乔治·珀金斯·马什奖和美国森林史学会查尔斯?A.惠耶豪泽奖。 2.读懂芝加哥,就读懂了现代美国。书写美国城市化与西部开发的史诗,揭秘芝加哥如何从荒野之地变身门户城市,理解美国现代性的基本模板。 3.以商品流动为线索,重构城市与自然的关系。从荒野沼泽到国际大都会,以谷物、木材、肉类流动为线索,打通环境、经济、城市三大历史维度,深度拆解技术、商业、人与城市、自然的共生与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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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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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的芝加哥让人心生敬畏,它因织起资本与物流的网络而从密歇根湖畔的乡野之地跃升为美国的第二大城市,又因资本的流动逐渐失去门户城市的功能。本书是环境史学家威廉·克罗农的经典代表作,追踪芝加哥谷物、木材、肉类进入铁路网络和期货交易所的完整过程,展现的不是单纯的兴衰故事,而是一份关于疯狂扩张的都市与其腹地如何相互塑造的实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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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威廉·克罗农(William Cronon),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历史学、地理学与环境研究领域的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和维拉斯研究教授,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美国历史学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美国环境史、美国西部史。曾获得中西部历史协会、美国历史学会和美国环境历史学会的终身成就奖。 黄焰结,翻译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出版译著三部。 程香,安徽工程大学副教授,已出版译著三部,曾荣获外研社“教学之星”复赛特等奖。 王家银,已出版译著三部,各类翻译达三百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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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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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乌云笼罩下的芝加哥
第一部分 走向中心城市
01 大都市之梦 大草原的自然特征 激情高涨的梦想 都市与帝国 逆向阅读特纳
02 铁路与水路 泥泞的市场 人工走廊 铁路时间 资本逻辑
第二部分 从自然到市场
03 期货估价:粮食 草原变农场 麻袋之旅 金黄色财流 期货 分级界限之争 必要的虚拟
04 大自然的财富:木材 价值从何而来 从森林流向草原 木材生意 货运市场 铁路采购 失落的腹地 树木被伐光后的荒野
05 消灭空间:肉类 世界大型牛肉市场 屠杀野牛 开阔的游牧区和畜牧饲养场 猪肉之城 冬季储存 加工商的胜利 被遗忘的死亡
第三部分 资本的地理分布
06 门户城市 绘制资本分布图 信贷流动 城市等级体系 门户城市之争:芝加哥与圣路易斯
07 忙碌的蜂巢 收获工厂产品 前铁路时代的商人世界 后铁路时代的商人世界 餐桌上的商品目录
08 白城朝圣之旅 伟大的博览会 凤凰涅槃的奇迹 大都市的罪恶 城市与乡村的道德经济 一体化的城市与乡村
结语 我们走向何处
附录 关于破产图研究方法的注释 缩略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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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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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笼罩下的芝加哥 芝加哥的烟雾个性奇特,极具侵略性,我想大概是因为大气有自然净化的能力吧。像伦敦的烟雾一样,芝加哥的烟雾似乎不会渗透到大气中去,与大气掺和在一起;也不像一顶庞大的树冠一直笼罩在城市上空。相反,它犹如旋风一般横扫芝加哥的大街小巷,时而放落、时而卷起它脏兮兮的巨幅幕帘。站在远处眺望芝加哥,你会经常看到狭长的街道被雷云般的东西堵塞,仿佛刹那间暴风雨就要突袭这座城市。而当你昂起头,目光直视穹顶,又会发现整个天空向你洋溢着笑脸,分外平静。 ——威廉·阿彻(William Archer) 《今日美国》(America To?Day,1900) 一辆老式青白色福特旅行车窗外呼啸闪过的风景,是我对芝加哥最早的记忆。那时我还没有上小学。每年夏天,我们全家都会从新英格兰南部的家中出发,开车到威斯康星州中部格林湖畔的我祖父母的小屋去度假。我的大部分记忆都停留在汽车后座:和弟弟一起看漫画书,用里程计测量宾夕法尼亚州收费公路的隧道长度,数着各州过往车辆的车牌号。我还记得阿巴拉契亚山脉迤逦的远景,一路绵延至俄亥俄州。可是,随着我们越往中西部地区深入,风景的画面越趋一致,鲜少趣味。这段经历在我的记忆中所剩无几。 直到快要抵达芝加哥,景色才开始别有一番风味。未见其容,先闻其味。我们一直把脸紧贴在车窗上,使劲嗅着淡淡的刺鼻气味,想弄清楚其来自何处。其时,我们刚到加里(Gary)——加里是印第安纳州西北部密歇根湖畔的一座小城,毗邻芝加哥东南部,以钢铁生产著称,儿时的我以为它和芝加哥是同一个地方,都有一个神秘的名字叫“城市”。这里,烟囱林立,大股大股的烟雾从中喷涌而出,白色的,非白色的,袅袅不绝,全然是我这个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父亲是教授,母亲是护士——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在我的记忆里,这儿是一片灰色的景象,植被稀少,灰黑色建筑物上空笼罩着乌云。压抑的氛围让人感觉呼吸都成为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我尤其记得一座大烟囱,它吐出浓浓的铁锈般的橘色烟雾,如同一个固体圆柱远远地伸向空中,随后才慢慢散去。每年当我们看到这个景象时,就表明我们快要进入芝加哥这座大都市了。 那橘色的烟云就是一个路标,提醒我们已经进入一个陌生而又异样的地方。当汽车在街道上方的高架公路上行驶时,我们俯瞰芝加哥南区,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让我既爱又怕的世界:喧闹繁忙的交通枢纽下方,紧挨着工厂的是一片片居民区;居民区内,两三层高的楼房排列得整齐划一,犹如军队里的营房。整个地区单一的自然景观给这幅场景又增添了几分无尽的单调感,而千篇一律的建筑只是使其显得更单调而已。不管这些房子事实上是什么颜色,我最开始的记忆都是灰蒙蒙的。 那时我太小,对于住在那些楼房里的人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的肤色与阶层。但是当我看到墙上破烂的窗户、满地的垃圾与污垢时,我就知道自己一刻也不愿意在这个地方停留。甚至连卢普区(The Loop)的摩天大楼也没能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在我早期的旅行记忆中,它们几乎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唯一能够忆起的一个正面形象(直到我们一路向北离开市区时才发现)就是巨大的红白相间的霓虹灯广告牌,上面是百威啤酒的广告,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在当时确实让人无比惊艳。我和弟弟都觉得它才是我们芝加哥之旅最为欢喜之处,尤其它还是指引我们离开大都市的标志。 几年后,我的父母搬去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我在那儿长大。我开始慢慢了解并爱上了这片土地。实际上,中西部人之外,甚少有人称道此地之美。游客们无论是坐飞机还是坐汽车、火车,往往都只是把中西部地区当作匆匆路过的驻足点,而非观景的目的地。直到很长一段时间以后才有人指出这种乡村的朴实正是其美丽之处:黄澄澄的玉米地散发着新鲜的农家肥气味,用篱笆围起来的大果栎树勾起人们记忆中消失许久的大草原,北边丘陵地带有深蓝色的湖泊与郁郁葱葱的森林,小镇大街上有商店、酒吧和面包店。这就是人们所认为的美国中心地带,尽管他们在提及它时常常带着一种矛盾的心情。然而,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家园。
这片土地的边缘,或许是我们未能意识到的中心部分,就是芝加哥。后来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在芝加哥旅行,参观了博物馆和摩天大楼,不再是仅仅从高速公路上对其匆匆一瞥。我从未有过在大城市生活的经历,谈不上对其有多少了解,但我本能地不信任它,不喜欢它。我热爱乡村——后来去西部,发现自己还是喜爱其地之荒野——我明确感觉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把这座城市当成自己的家。20世纪60年代末,环保意识觉醒,像许多有识之士一样,我也希望贴近大自然生活。如果让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做出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乡村。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如此直截了当地做出这样的选择非常合理,也是非常自然之举。芝加哥代表了人类生活极端非自然的一面——到处是拥堵和人造的现象,它简直就是长在这块美丽土地上的一颗毒瘤。 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令人开心的一大乐事,就是可以尽情享有这样的情感——对大自然和乡村田园的热爱以及对城市的厌恶,而无须焦虑二者之间有可能产生的矛盾。这些情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原因在于其深处是培育我多年的浪漫主义思想。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自己是从欧美文化弥足珍贵的传统中习得这些情感的,但我甚至花了更长的时间怀疑,也是它们扭曲了我对城市和乡村的感觉。我不能准确说出自己是从何时开始有了这种想法的,但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个人生活(包括我对自然的喜爱)并不能完全与城市脱离,也无法摆脱我曾经深信的城市体制的影响与束缚。 我经常往返于父母位于麦迪逊的家和威斯康星州各地各式各样的乡下静养地之间。回顾自己的多次旅行,我开始纠结,我常用的“自然”一词似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词语。对自己家乡的历史了解得越多,我就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不仅对大城市芝加哥施予过惊天动地的改造,也在具有田园特色的威斯康星大地上留下了差不多同等程度的改造痕迹。我不由得想,若自己看到威斯康星州南部的耕地和一些次生林,想到这片土地上先前的大草原早已消失,凭什么就认为它们比芝加哥的街道、建筑和公园更加接近“自然”呢?所有这一切都代表着人类对早期土地所做的显著改造。为什么我会把一些人造场所——农场、林地、农村——看作“自然”的,而把其他的“变自然为城市”的改造行为看成非自然的呢?为什么我认为人类生活的某些社区很“自然”,而另外的一些则不然呢? 我的困惑并没有就此结束。我迫切想要拒绝芝加哥,拥抱其周边的农村地区。儿时的我强烈感受到了城市与乡村之间清晰明显的分界线,原以为自己绝不会混淆二者;可是现在,我却只有求助于中西部地图,才能看清那些曾经的界线。然而,当我尝试着去追寻它们时,却发现它们在渐渐消逝。城市和乡村可能是各自分开的,但它们不可能彼此孤立。芝加哥已经完成“城市化”,滋生了大量喷雾的烟囱和拥挤的街市;与此同时,其周边的土地正在“农业化”,生产的不再是野草与红翅乌鸦,而是小麦、玉米和生猪。数十年间,芝加哥的商人和工人们建立起了仓库和工厂,同时农民们开垦了大草原,伐木工人伐掉了北部森林的高大松树。城市和乡村都有同样的过去,而且基本上彼此互相塑造。因此无所谓“自然”与“非自然”之分。 这种认识让我很苦恼。我越来越想知道,从历史和环境的角度来看,把城乡当作两个相互隔绝的个体是否有意义。我所谓的能够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难道不是自欺欺人吗?我开始意识到“城市”一词的意义实际上建立在“乡村”一词的相对意义上,反之亦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心底里不是很痛快),正是因为有了城市的概念,我和其他人才有了对乡村的认定与感受,这甚至可能是我们认知乡村的本质所在。实际上,若没有我对芝加哥的厌恶作为参照,我对乡村和荒野的热爱也会丧失好几分。城市是一个方面,乡村是另一个方面,若是喜欢其中之一,那么对另外一个既有一种厌恶,同时也还有一种深切的需要。语言学上的关联之外,城市与乡村之间还有紧密的物质联系。若没有城市销售农作物,威斯康星州的农场能够存在吗?若没有农场生产的农作物,城市还能生存吗?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那么,在我们设法理解农村地区的自然性时,为什么要区分其和周边的城市呢?而且,为什么这么做还是有道理的呢?我越思考这些问题,就越怀疑城乡分界线的“天然存在性”,它如同一堵墙横亘在我以为我爱的乡村和我以为我讨厌的城市之间,将它们分割开来。 如果这堵墙的存在只是基于思维习惯而非事实的话,那么谴责芝加哥之类城市生活的“非自然性”,仅仅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去做我个人的环境伦理所反对的事情,也即,将人类生活与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隔绝开来。将城市置于自然世界之外,也意味着对人文性的排除。恰恰因为追随华兹华斯、爱默生、梭罗、缪尔等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的思想,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现代环保人士经常在不知不觉中犯了这样的错误。实际上,自然和非自然之间的界线会潜移默化地渐变为非人文性和人文性之间的界线,荒野与城市分列两极——一边是质朴原始、纯洁善良,另一边则是奢靡腐化、欺诈背诺。因为这样的感受,我们穿行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实际距离远远不及二者在我心里的距离。果真如此,我们穿越城乡界线、进出芝加哥的旅行方式将会揭示更多的潜在设想,去探究人类与其赖以生存的地球之间的关系。 本书就是通过描写城市与乡村之间一系列的历史旅行,以探究城市在自然界的位置。之所以选择芝加哥作为研究对象,部分原因是其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是城市的黑暗象征。因此,描写这些旅行者的旅行往事也算是自我反思的一种途径,以便驱除我脑海中那些在现在看来是自欺欺人的固执想法。不过,客观上讲,芝加哥也的确是一个合适的切入点。一百多年来,芝加哥一直在提出有关城市在自然界中的地位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并非第一个带着复杂的矛盾心情拜访此地的人。19世纪,芝加哥正处于急剧扩张的顶峰时期,外地人对它既赞叹又恐惧。看到家乡令外人产生如此爱恨交加的感受,当地人还甚感自豪。美国还从来没有哪个城市像芝加哥一样如此大规模地高速发展,如此迅速地吞并周边的乡村地区,创造出如此庞大的都市世界。对于芝加哥这种无与伦比的扩张,通常的解释是其源于自然本身内部的强大驱动力,汇集了大西部(从阿巴拉契亚山脉、五大湖一直到落基山脉与太平洋的广大地区)的资源和能源,并将其集中到密歇根湖西南角这个得天独厚的地方。这并非我儿时所理解的形象,但在这些19世纪的观察者看来,芝加哥期待成为一个都市世界,按照大自然自己的预言,其必定走向巨大,也就是,自然的大都市。因此,在芝加哥城和西部乡村之间的旅行所承载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其自身。
19世纪末、20世纪初,描写城市之旅几乎是作家们书写芝加哥的主题。哈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沃尔多·弗兰克(Waldo Franke)、路易斯·沙利文(Louis Sullivan)、罗伯特·赫里克(Robert Herrick)都竭力用文字描绘他们首次坐火车到大西部新都市旅行的感受。尽管他们表述旅行感受的方式不尽相同,但他们笔下的城市和乡村却几无差别。铁路作为象征性的交通工具,从周边乡村的农村地带开始,搭载乘客跨越时间与空间。铁路旅行的终点伫立着一座城市,它不仅呈现与周边地区截然相反的地理样貌,与此同时,也象征了美国摆脱乡村历史、走向未来的历史预言。 距离芝加哥尚有很远一段路程,旅行者们就能知晓它的存在了。空气发生了变化。小说家哈姆林·加兰曾在19世纪80年代第一次去芝加哥旅行,对于这次少年之旅,他写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当时的沮丧心情……透过车窗,我看见一块巨大的烟云笼罩着整个东边的地区,据说这就是庞大而幽暗的内陆大都市上空飞扬的旗帜……”尽管加兰的描述不乏文学上的夸张,但其确实是芝加哥之旅的典型描写,表达了许多乡村旅客以及其他旅行者第一次接触这座城市时的深切感受。当加兰看着车窗外的农舍、村镇依次渐渐远去,芝加哥郊外映入眼帘,这时他开始相信铁路编织的“纵横交错的稠密的钢铁之网”正在将他带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带。如果说乡村给人的感觉是空旷和平淡产生了压抑的感觉(“一个普通的乡村,乏味无趣,邋遢粗野,没有丝毫的美感”),那么他从乡下去到城市,又将面对另一种全新的压抑感。脚下的土地城市化程度越高,其活动空间就会越紧张,生活节奏就会越快。而他越深入到城市内部,就越要极力摆脱幽闭恐惧和眩晕的感觉。 加兰小时候在艾奥瓦州的家中时,就曾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独自前往芝加哥。作为一个乡下孩子,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鼓起勇气决定去那里,因为他“只有在看得见田野的地方才觉得安全”。现在,他迈步走入火车站,迎面走来一群人,他们给他的第一感觉是邪恶和不祥,就像这座城市本身给他的最初印象一样。30年后,他提笔去描写当时那种恐惧与无助的感觉,勾画了一个出租车司机的丑恶嘴脸——此人一脸凶相,一把夺过他的行李,将他送到旅馆后又索要高昂的车费。他们的眼中“满是冷嘲热讽”,双手“倒背,傲慢蛮横……令人恐惧”,脸上“神情冷漠,且又流露出幸灾乐祸”,笑起来“龇牙咧嘴,阴森如狼”。这就是他在芝加哥遇见的第一波人。 加兰的语言虽富于文学的夸张性,但其以漫画手法强有力地概括出了黑暗都市——与之相对的是美丽乡村——的传统象征。在加兰看来,那些缔造城市和笼罩城区的巨大力量也窃自于其居民的改造自然活动。加兰和他的弟弟厌恶芝加哥污浊的空气,“一想到百万人聚居于此”就无比惊慌,更害怕“这令人恐怖的城市中窝藏着罪恶团伙”,害怕藏身于“魔窟和贪婪之城”的罪犯无恶不作。因此,他们在芝加哥待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匆匆结束了行程,踏上火车东去。不过,他们这次芝加哥之行也不完全是令人失望的经历。譬如,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他们在家时就不可能见到。而且,到处都是他们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所有的一切都不可思议,美轮美奂”。加兰最后总结说:“在我看来,芝加哥既令人敬畏又让人可怕。”事实上,几乎每一位到过芝加哥的人都会给出这样一个毁誉参半的双面评价。 首次芝加哥之行的10年后,加兰在其早期的一部小说中刻画了一位威斯康星州的农家姑娘罗斯·达彻(Rose Dutcher),她经历了一场和他一样的旅行。同样,城市上空的烟云也是从乡村向城市过渡的标志: 罗斯抬眼向东南方向眺望,远处低低的地平线上升起一朵巨大的烟云,似一只雄鹰,盘旋着翅膀从南部飞到东部,在地面上投下一大片神秘的阴影。烟云的巨冠被太阳光照得通红,上明下暗,对比鲜明。 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为矛盾的画面。那只被冉冉升起的太阳染成血红色的巨大雄鹰,象征着城市化发展和民族骄傲,万吨燃煤给它助力,使其展动乌黑的翅膀爬上高空。从远处看去栩栩如生,不可思议。不管烟云的底部可能蕴藏着怎样的幽暗,它的存在恰恰证实了其下面的土地被人类工业彻底重塑过。笼罩芝加哥的烟云就像一个黑色的光圈,到过此地的人无不注意到它的象征意义。被改造的不仅仅是大地,还有上方的苍穹:这绝对是人类丰功伟绩的标志,既“令人敬畏”,同时又“让人害怕”。哈姆林·加兰和罗斯·达彻透过火车窗户看到的烟云绝不是伊利诺伊大草原的自然空气,只有煤炭、人力、众多的锅炉和蒸汽机才能制造城市上空的乌云。那只遭受污染的巨鹰完全是人类的创造,它既使人荣耀又让人厌恶,展现出人类发展进程中的种种矛盾。“看到那片云了吗?”和罗斯同车的一个人问道。“那就是芝加哥。” 芝加哥朦胧的视野是其城市化最直接的标志。有关其环境的种种迹象,甚至包括居民,都显示这座城市已经与大自然脱节。罗斯·达彻一走出火车站,就看到乌云之下的芝加哥城:“心中的恐惧感更加强烈了。难闻的异味冲击着她敏感的鼻孔。四处的人流淹没在灰尘和昏暗中,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丑陋。”面对此情此景,初次造访城市的人肯定会想念与之全然不同的乡村生活。像她的创作者加兰一样,罗斯在突然之间忆起她已经离开的故乡,脑海中浮现出父亲的农场。“那一刻,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春天里平坦的草地,落日余晖下,羊群在悠闲地吃着草……”大草原的自然景色可爱迷人,正是城市所欠缺的。但遗憾的是,那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所谓的回忆不过是对一个被遗弃的世界的吊古伤怀罢了。如同加兰,也如同芝加哥城市本身,罗斯作出了栖身都市的选择。然而自那一刻起,她也像他们一样注定无法回头。她故乡的港湾已经远去。加兰说:“她到处漂泊着,回头绝无可能。” 其他很多作家也加入进来,与加兰一道,把乡村进入城市的通道看成是一条不归路,天空的黑暗印证了人性和本真等伦理道德的泯灭。这样的描写差不多总是让人联想起城市的巨大力量和令人敬畏的能力。但是,如加兰描写的那片巨鹰状云块,其力量与威严源自深深的不安与惶恐。城市之美颠覆了自然,毁灭了人性。若选择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就得承受人类的创造凌驾于上帝的杰作之上的风险。1889年,查尔斯·杜德利·华纳(Charles Dudley Warner)这样描述他的芝加哥旅行:“工厂喷吐出滚滚浓烟,漆黑的烟煤渣到处都是……潮湿的天气里,很难看清对面的街道。阴暗的天空中,高楼大厦若隐若现,阴森恐怖。”30年后,情况依旧糟糕。“这是一片煤烟熏黑的天空,永远低悬着。”沃尔多·弗兰克1919年这样写道。在他看来,芝加哥的大气如同但丁描写的噩梦般的地狱场景:被屠宰牲畜的尸体被肢解后,化作灰烬,无穷无尽地降落到世间——“天空污迹斑斑,空气中流淌着油脂和烟尘。污物飘落,如永不知疲倦的暴风雪刮临,随之,黑雪裹住了大草原”。当弗兰克乘坐的火车将他“拽向暴风雪中心”时,他进入了一个完全为人力所主导的世界,太阳和天空似乎都避其锋芒,隐而不见。弗兰克写道:“高耸的烟囱喷吐出黑色的物质,此时天空已看不见了。”实际上,在阳光逝去之前,此地曾经有可能出现的自然风貌早就消失了。 尽管芝加哥烟云密布,昏暗阴沉,似有不祥之兆,但其面貌依然让人心生敬畏。人们可能会担心其独立于自然之外太远,但同时也不由自主地对它的大胆行为暗自称赞。认为芝加哥已与其周围的乡村世界割裂的人越多,这个城市也就越来越有自己的魅力。只有那些离群索居的旅客才体会不到它的意外之美。不管大多数美国人是否觉得芝加哥丑陋,他们仍然坚信其是美利坚合众国创造的一大奇迹。短短二三十年,芝加哥从大草原上的一个商贸交易站转变为一座大都市,对这一巨变,美国人有理由骄傲地认为自己的国家确实是一个“自然的国度”。加兰将芝加哥的烟云比作象征美国的雄鹰,这绝非偶然。尤其在经历了1871年毁灭性的大火之后,芝加哥奇迹般地从满地废墟中复苏,于是渐渐被当作人定胜天的榜样。这等于告诉人们,美国的自然资源可谓取之不竭,注定会铸就国家的辉煌;上天对美国青睐有加,任何事物都阻挡不了美国人民按照自己的想象去重塑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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